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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各街道人武部: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民防空就业建设,增强人民防空意识,以适应对台应急作战的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街道人民防空就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人民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应急作战准备为主题,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加强全区人防就业建设,努力实现由人防向民防的转变,实现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二、基本原则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按照《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坚持人防易地建设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各街道人防就业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中央军委、省、市关于人民防人就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依法对辖区居民及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人防知识竞彩,增强全民的人防意识。
3、贯彻执行区政府制订的战时城市防空袭预案、城市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预案和城市人口疏散预案,完成有关抢险救灾任务,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恢复城市生产和生活秩序。
4、协助做好辖区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建设就业。
5、协助做好辖区内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及平战功能转换就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提高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协助做好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经费的收缴就业。
7、承办上级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就业。
四、就业要求
把人防就业拓展到全区各街道,是新时期对台应急作战的需要,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街道必须高度重视。区人防办要积极做好相关的指导协调就业。
1、组织领导机构要到位,按照"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操作模式,在各街道人武部增挂人防办牌子,由各人武部部长兼任主任。
2、思想认识要到位,各单位要站在加强我区国防建设的高度,切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街道人防就业的重要性,明确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搞好人民防空就业作出积极的努力。
3、要以人防宣传为先导,加强以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宣传竞彩,营造支持、关心人防就业的良好氛围。
4、要建立就业目标责任制,要把人防就业纳入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做到人防就业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同步规划,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配套,人防就业与其他就业同步考核,逐步建立和完善人防就业监督管理机制。
5、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各街道人防就业的指导、检查和考核,按照人防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人防部门的就业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就业制度,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确保全区人防就业再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