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卫等就业;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就业;承办局重要会议动态的组织服务就业;拟定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标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就业;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运转、公文印制、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就业;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竞彩培训就业;指导退役军人就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就业;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就业。
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随军随调家属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实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区退役军人安置就业;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无军籍退职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就业;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职退职职工的服务管理就业;组织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和竞彩培训,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就业;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就业;拟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制度并指导实施。
(二)优抚科(区双拥办)。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烈军属优待、抚恤、走访慰问等就业;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就业,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体育保障就业;贯彻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协调实施。组织指导全区双拥就业;拟订双拥就业规划意见并指导实施;承担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等就业;承担烈士褒扬就业,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就业,承担烈士评定和有关烈士备案事项,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就业;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就业。
机关党支部。负责局机关党建和群团等就业。
(此件公开发布)